控制系統是由控制裝置、執行機構、被控對象及傳感與檢測裝置所構成的一個整體,其莖本構成如圖6—1所示。被控對象可以是一種過程(如化工生產過程)、機電設備(如機床)或整個生產企業(如自動化工廠),它是在控制裝置的控制和執行機構的驅動下,按照預定的規律或目的運行。應用于不同被控對象的控制裝置在原理和結構上1主往具有很大差異,因而所構成的控制系統也往往千差萬別,如簡單約全自動洗衣機與復雜的柔性制造系統以及航天航空飛行器的控制系統是完全不同的,但任何控制系統都可以抽象成圖6一l所示

的基本構或。控制系統的種類及相應的分類方法繁多,常見的有: 1)按控制器所依據的判定準則中是否有被控對象狀態的函數,可將控制系統分為順序控制系統和反饋控制系統。前者依據時間、邏輯、條件等順序決定被控對象的運行步驟,如組合機床的控制系統;后者依據被控對象的運行狀態決定被控對象的變化趨勢,是閉環控制系統,第4章中介紹的伺服系統即屬于此類系統。 2)按系統輸出的變化規律可將控制系統分為鎮定(恒值)控制系統、程序控制系統和隨動(伺服)系統。鎮定控銣系統的特點是,在外界干擾作用下使系統輸出仍基本保持為常量,如恒溫箱、自動調速系統等。程序控制系統的特點是,在外界條件作用下系統的輸出按預定程序變化,如機床的數控系統、衛星軌道控制系統等。隨動系統的特點是,系統的輸出能相應于輸入在較大范圍內按任意隨機規律變化,如炮瞄、雷達系統等。 3)按系統中所處理信號的形式可將控制系統分為連續控制系統和離散控制系統。在連續控制系統中,信號主要是以連續的模擬信號形式被處理和傳遞的,控制器多采用硬件模擬電路實現。在離散控制系統中,主要采用計算機對數字信號進行處理,控制器多是以軟件算法為主的數字控制器。 4)按被控對象自身的特性,還可將控制系統分成線性系統與非線性系統、確定系統與隨機系統、集中參數系統與分布參數系統、時變系統與時不變系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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